| 簽證與居留
Q: 一旦我開始在美就讀,是否有機會轉到其它美國大學?
A14: 可以的。事實上,轉學是一件相當簡單的手續。當你在美國境內,最重要的就是要維持你學生簽證的身份,也就是說1.你一定要是全職學生、2.在I-20到期前,就應把學生簽證延期好、3.到美國海外的旅遊要遵照規章、4.不可在校外非法打工。假如你有意要轉學,趁早與外國學生顧問約談見面,顧問將會協助你轉學需要的一些文件,也會發一封轉學信到你新的學校。完成轉學手續,你必須要在上課後15天之內,帶著新舊學校的I-20和護照,與你新的學校的外國學生顧問見面。
Q:
持旅遊簽證入美,是否有機會能轉成學生身份?
A: 美國移民局不支持這種身份轉換的申請,而且有一些障礙需要克服。你除了要通過海外學生簽證的一般規定,還需要出示一張preconceived intent;也就是你必須要向美國移民局證明你來美國,一開始就沒有企圖要轉換學生簽證。舉個例子,你必須提出你原先申請簽證是為了要觀光,並無其它意圖,然後需要證明你如何改變心意要當學生。在美當地若想要轉換成學生身份有一個缺點,那就是你不會拿到學生簽證,因為只有外地的領事館才會發出學生簽證。所以只要你一直停留美國,你可以用學生身份停留,但一旦要重新入境美國(例如你放假時回台灣),你就必須重新申請簽證再入境以便完成你的學業。總而言之,,一開始便在台灣申請學生簽證是比較容易而且方便。
Q: 註冊完之後,應如何維持學生F-1身份?
A: 為了要維持學生身份 (非移民身份),至少要遵守下列幾項規定:
1. 在美期間,必須維持護照的有效性。
2. 必須去美國移民局發給的I-20第二欄上所顯示的大學就讀。
3. 假如你要轉去其它教育機構。必須在新的學校開學後的45天之內完成正式的轉學手續。
4. 做為一個全職的學生,大學部每學期修滿12個學分的課,而研究所修滿9個學分的課。
5. 若不能在I-20的第五欄所顯示的完成學業期限內修完所有的學分,就必須在到期30天前申請修業的延長。
6. 當你想做主修學位上的變更時,必須要取得新的I-20。
7. 若沒有得到美國移民局或外國學生顧問的同意,不可任意在校外打工。在校內打工,每一星期也不得超過打工時數20小時。若無法保持全職學生的身份,你的工作將會不合法。
8. 若想要在美國境外旅行,必須要學校指定的負責人在I-20背面簽名背書才行。
Q: 我目前在澳洲求學,是否能讓我人在澳洲期間,申請轉學到美國,或者必須回到台灣後才能申請美國大學?
A: 如果你有合法的澳洲居留身份,你可以直接在澳洲的美國領事館申請美國學生簽證(F-1)。只要你準備齊申請學校的資料;像是有效護照、財力證明、成績單、申請簽證等等……,就不用回台灣辦理。如果你的合法居留身份在台灣,目前在澳洲沒有居留身份,則會需要回到台灣申請美國的學生簽証,最好向美國大使館查詢清楚。
Q:
曾被拒簽學生簽證,是否就被列為拒絕往來戶?
A: 美簽完全是個案處理。所以拒絕學生簽證包含太多的可能性。很有可能是學生出示的財力證明不夠或者文件準備不齊全。只要你能出示文件證明你符合學生簽證的條件,你可隨時再申請學生簽證。對以往被拒簽,再簽時卻成功拿到簽證的例子是非常可能的。
Q: 在接受學生簽證面談之前,我應做何準備?
A: 面談中,你要能清楚地表達去美國留學對你實踐自我理想有何助益,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試著去表明你將修讀的科系與你未來職志之間密不可分的重要性。再者,如果你表現出對課業不在乎的態度,這也會影響你拿到學生簽證的機率;若你讓簽證官覺得你前往美國唸書有移民的意願,那麼你很可能簽證被拒簽。
事先要準備好所有必備的文件,包括有效護照,非移民簽證申請書、財力證明、護照專用相片(一張以上)、永久居留地證明(美國以外),以及由美國大學發的I-20表。此外,以往在校成績證明及能證明英語程度的文件也是不可或缺的,倘若你想獲取更詳細的資料,可向美國在台協會(AIT)查詢。
Q:
聽說美國開始進行一個新的法令,要求各大學收集外籍學生的一些資料。是否可針對此問題作說明?那些資料會被收集?
A: 你所題到的問題很有可能是在「1996年非法移民改革及移民責任條例」裡的「收集有關外國學生及交換學生資料」的計劃中出現。最初移民局在1997年初秋進行了一個飛行員計劃,原本一開始只有對某些國家來的學生會受到影響,而最後連學校都要對外國學生及其親屬收集相關資料。
以下是會被收集的資料項目,包含:
a. 身份及住址。
b. 非移民者的等級,發簽證的時間
加簽及更改身份的時間。
c. 學生學業的狀況,包括是否還維持全職學生的身份。
d. 交換學者的課程計劃、時間和條件是否可被接受。
e. 學生有無犯罪的行為。
f. 交換學者有無更改其合法居留的計劃而構成犯罪行為。
有些上面沒有列出的其他項目,移民局也會要求有關資料,雖然手續費的金額還沒確定,可確定的是學生將要負擔收集資料的費用。
Q:
如果我有學生簽證,可以在美國合法的工作嗎?
A: 具有合法居留身份(例全職學生資格)方能合法地在美國工作,通常校園會提供一些打工機會,如助教或學校的圖書館、自助餐廳、辦公室等地方,均有招募工讀生。持有F-1簽證的學生,可以直接在學期中於校內打工,每星期以不超過20小時為原則,毋須通過移民局或外國學生指導處的核准。若下學期仍將續讀的學生,亦可於假期或寒暑假期間在校園內全職打工。持J-1簽證的學生若欲打工,則必須向有關單位取得書面許可。
持F-1簽證的學生必須從外籍學生顧問或移民局處取得許可,才能在校外打工;持J-1簽證的學生則必須維持良好的課業成績,並且向有關單位取得書面許可,才可在校外工作並當為實習經驗的一部份。
有一種工作是F-1學生有資格申請的,那就是課程職訓(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 ,與學生攻讀領域相關的實習機會。此外,他們在完成學業之後尚可申請一年全職的與學校所學相關的工作機會,甚至不論畢業與否,亦可在國際機構做事。同樣地,這些工作皆須獲得移民局或外國學生指導處的核准。
總而言之,欲尋找任何工作之前,最好諮詢當校的國際學生事務處。
Q: 外國學生顧問可提供什麼樣的服務給國際學生?
A: 外國學生顧問的工作是致力於提供國際學生的福祉。在一些有上千國際學生的學校,雖然只有幾位外國學生顧問,他們還是竭誠為國際學生服務。
外國學生顧問主要工作項目之一是協助國際學生配合美國移民局的規定。他們協助國際學生許多事,像是學生簽證、美國境外的旅遊、學習及文化上的適應,包括如何購物,銀行開戶,個人安全及其它相關的事項,都是他們服務的範圍。
在有些學校裡,外國學生顧問也是國際學生社團的顧問,他們經常幫忙安排國際性的節日慶祝及一些社團活動。
Q: 曾經有自稱為學校的經紀人說,我需要付美金1,000元的壓金才能拿到I-20,這是否是美國學校發I-20的一般步驟?
A: 不是的,這不是一般學校發I-20的正常步驟。申請時,除了申請表、推薦信、成績單、財力證明等,需要附申請費用。這些申請文件應該直接寄到你所申請的學校。申請費通常在美金20元至100元之間。這位經紀人要求你付美金1,000元,非常可疑?即使你付了美金1,000元,也不見得有保障可以拿到I-20。
Q: 如果我的父母想來美國探望我,是否需要請學校寫邀請信給他們,以便他們能申請到簽證?
A: 如果你的父母以觀光簽證赴美,不需要由學校出信函。然而,有一封邀請的信函對你父母的入境的需要具有利的說明。你可以在信中註明他們來訪可以參與的活動,註如參觀校園、會朋友,參加一些預設的活動等。若知道他們住在那裡,也可在信中註明。每年從台灣來美觀光的人上百萬人次,有邀請信的並不多。申請觀光簽證應無困難,主要是能說服簽證官他們一定會回台灣,註如事業、不動產、年幼的小孩等等。
Q: 我目前在美讀書,我的學生簽證即將到期,我如何能申請延期?
A: 當你以F-1學生簽證入美時,你的入境單上會註明你的簽證有效期,並假設你應該在有效期內完成你的學業。由於學業未如期完成,或因為健康理由未能完成學業,你仍然具有學生身份,則可以延長簽證。你必須在簽證有效期截止前30天提出延期的申請,否則你會失去合法停留身份,而需要身份重新認證。
可以被接受學業延長完成的情況有:改變主修課程,改變研究的主題,無法預知的問題發生而導致無法如期完成,轉學時某些學分未能如期轉過去,或者原本設定的時間完成特定課程學業,對一般學生來說極不合理。基於健康理由而需延長,則應出示正式的證明文件。
你應儘快和學校外籍學生顧問約談,步驟為:
1. 填寫I-538表格第一個部份(表格或許可以在國際學生辦公室拿到,通常這是用來通知移民局外籍學生身份情況用)。
2. 出示信函證明你需要延期的原因和預設可以完成的日期,信函由你的學業指導部門或教授撰寫。
3. 提供新的財力證明。
4. 填寫任何其學校需要的表格。
Q: 請解釋「Reinstatement」身份重新認證的意思?
A: 持學生簽證的學生超過規定停留,未能繼續保留學生身份時則需要辦身份重新認證。你必須到當地的移民局辦公室重新申請學生身份。如果你已經開始工作(這通常是違法的),會失去身份重新認證的資格。
移民局官員決定是否通過你的身份重新認證。下列是學生申請身份重新認證的文件:
1. 由學校相關部門出示學生在學證明
2. 一封寫給移民局的信,解識為何會失去有效身份證明
3. 填寫完整的I-539表格
4. I-94表(入境所填的表)的影印本及I-20的原件
5. 開給移民局的支票,美金$75元
6. 最新財力證明
Q: 經常看到的英文縮寫I-20,
F-1,D/S等,是什麼意思?
A: 下列是各名辭縮寫的意義:
D/S 根據I-20表上所記載,學生在美停留有效日期DSO 受雇於學校專門負責因學生簽證進來的事務
F-1 非移民身份進來的學生
F-2 以學生簽證進來的家屬簽證
I-20 為學生簽證用的文件,明示預設學生開始學業和完成的期間
I-94 抵達和離境美國的文件
IAP-66為交換學者或訪問學者簽證用的文件
INS 移民局
J-1 交換學者簽證
J-2 交換學者家屬簽證
RO 受雇於學校專門負責交換學者進來的事務
USIA 美國新聞處
Q 我在美國取得學位後,可以留在美國工作嗎?
A: 可以的。在你完成學位後,可以申請一年合法的工作實習(Practical Training),繼續留在美國。你必須向就讀學校的外籍學生顧問索取申請表格提出申請,由學校批准後向美國移民局(INS)申請延期工作居留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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